多大年龄未婚就进入剩男剩女之列?周代有男子三十,女子二十结婚一说,而且一位传说中的人物就是如此—大禹。
《吴越春秋》载:禹三十未娶,行至涂山,恐时之暮,失其制度。这位年届三十当时最忙碌的公务员,在走群众路线时来到了涂山参加一个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,深刻认识到结婚的重要性,遂娶涂山氏结束童子身。大禹的确是剩男剩女励志的榜样,但从古代人均年龄较低来看,男人到三十结婚不太可能,一般而言,过了二十不婚便是剩男。
孔子认为男子二十而冠,有为人父之端,女子十五而嫁,有造人之道。
历朝历代亦有适婚年龄规定。越王勾践有令:男子二十不娶,女子十七不嫁,要罪其父母。晋武帝泰始九年(273年)令:女年十七,父母不嫁者,使长吏配之。北周武帝有诏:自今以后,男年十五,女十三以上……所在军民以时嫁婚。
大唐诗人李颀《古意》记载,辽东小妇年十五,李白的《长干行》有称,十四为君妇,后来玄宗有敕:男年十五,女年十三,听婚嫁。大宋时代,司马光在《书仪》中称,婚龄男十六以上,女十四以上。元明清之后,大抵如司马光所言。
由此可见,中国古代男子二十岁以上,女子十六岁以上未婚就成了大龄青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