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世民有两段自我评价很有名。
一段出自贞观九年(635),他说:“自古以来,能够在乱世成就帝业的,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中年男人,只有东汉光武帝刘秀是三十三岁起事。本人十八岁就起兵,二十岁就已经平定天下,二十九岁就当上皇帝了。从武功方面来说,我已经胜过古人。年轻的时候我带兵打仗,没有时间读书。登基以后可以说我是手不释卷,了解了教化的根本,政治的基础。行之数年,天下大治,移风易俗,子孝臣忠,所以说在文治的方面我也超过了古人。从周朝秦朝,周边民族时有入侵。如今周边民族都已经臣服,就是说从怀柔远人的方面看,我又超越古人了。这三项成就,我个人的品德哪里配得上呢?既然成就了这样的功业,怎么能不谨慎从事有始有终呢?”
这三方面的自我肯定,实际上也定下了自唐以来对贞观和李世民高度评价的基调。
还有一段是在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李世民说:“古来帝王虽然平定华夏,但不能征服周边民族。我的才能不如古人,但我成就的功业却超越前人,这其中的道理我不明白,你们根据你们各自的理解随便说说看?”虽然启发大家来夸赞皇上,在场的人还是不得要领,李世民只好自己来总结:“我之所以能达到这样的成就,主要因为五个原因。第一,自古以来帝王多嫉恨那些比自己强的人,而我看到臣下的优点,就像自己也具有这些优点。第二,人的品行、能力,很难兼备,我能舍弃其短处,而取其所长。第三,身为君主的,经常见到贤者就想拉拢为心腹,见到品格较差的就想彻底摒弃,而我则是见到品德优良的就敬重之,见到差一些的就爱怜他们的不幸,这就让贤与不贤,都能各得其所。第四,古来君主大多厌恶正直人士,或公开杀戮,或暗中陷害,没有一个朝代没有这种事。我登基以来,朝廷上站的一个挨一个的都是正直之士,从没有罢黜斥责过一位正直的人。第五,自古都是看重中原人士,而贬低周边民族人士的,而我对各族的爱护是一样的,所以各民族依附我都像子女对父母一样有深厚情感。这五条,就是朕成就今日功绩的理由。”说完以后,李世民还看着褚遂良说:“你担任过本朝的史官,你看我总结这五条,还算谈到本质了吧?”褚遂良说:“您的丰功伟业数都数不过来,您只举出这五条,是皇上您太谦虚啦!”
这一段,主要谈了用人的气度和民族政策两大问题。他能够取得超越前人的成就,确实与他在这两方面的心胸气度有直接关系。李世民的成功经验,值得总结值得参考更值得继承。这些评价大体也不差,只是本文这里要说的是,他的自我评价有偏高之嫌。
且看贞观年间几起莫名其妙的案子。
案例一,贞观五年(631),有一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叫李好德,胡乱说了些话,因为涉及政治上的敏感话题,有诏书下令彻查。当时司法方面的主管部门是大理寺,大理寺的主管官员张蕴古得出的结论是:李好德有病,证据明确,所以,依据法律,李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。这时,有一官员出来说:张蕴古的老家在相州,李好德的哥哥正好在相州做一把手。所以,张蕴古的结论有问题,是他们串通一气。当皇帝的最恨臣下结党营私,李世民一听这样的报告,非常愤怒,立即下令将张蕴古处斩。虽然李世民事后照例表示了后悔,但影响比前一案更坏。
它直接影响了一个时期里法官判案的态度。有记载说,自从张蕴古一案出来,法律界官员都尽量不减低犯人的量刑和处罚。因为,对有罪者的量刑适当没有给予应有处罚的反倒没有官员的责任,而开脱罪犯的却要受牵连。李世民就此向大理寺主要负责人刘德威咨询:为什么最近法律执行起来比较严格了?刘德威说:责任在皇上啊。
君主喜好刑法宽松那么刑法就宽松,君主喜好严刑峻法那么刑法就严峻。按法律规定:犯人有罪而法官没有给予其应有处罚,那法官也要被处以该刑名减三等的处罚;犯人的罪名,法官给予减免处罚而出现失误,那法官也要被处以该刑名减五等的处罚。实际上呢,现在法官没有给犯人定罪的就没啥事,减免刑罚的搞不好自己就是重罪。所以现在有关官员都求自保,遇到案件就很难给犯人减免处罚了,而是争着给予较严重的审判。这就是执法官怕自己受牵连啊。
这段记载说明,一,贞观的死刑案件少,确实是统治者有意为之,是精心设计刻意经营的太平景象。二,说明执法从轻与从重的标准并没有一定之规,不是以法律为准绳,而是以长官意志官场风气为转移,当然,这里起主导作用的是唐太宗李世民。
案例二,贞观二十年(646)有人控告刑部尚书张亮谋反,证据是,张亮豢养干儿子五百人,还和几个江湖术士交往,说自己的名字和神秘预言相合,于是考虑起兵造反的事。李世民看到是高级官员涉案自然十分重视,派马周调查,结果是张亮谋反证据不足。但李世民不这样看,他认为:张亮好端端养这么多嘎巴脆的干儿子干什么?不是想谋反是什么!在朝廷上发动百官来讨论,大家都一致认为张亮谋反属实,应该处斩。只有李道裕一人坚持认为此案张亮谋反的证据不充分。李世民让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到狱中和张亮诀别,然后处死张亮。过了一年,刑部二把手的职位空缺,命令宰相提出参考人选,拟的几人,李世民都不满意,后来他想起来李道裕了,理由是:他当年说张亮的案子没有明确的谋反证据,说的很准确也很得体。当时朕没有听从他的话,事后感觉很后悔。这时他承认了自己的过错,但为时已晚。
李世民并非不犯错误的超越时代超越时空的超人,虽然不能避免旧时帝王任意操纵权力和司法的毛病,不可能对正直之士“未尝黜责一人”。但他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帝王,他的过人之处就在于,他会反省自己的言行,承认自己的过失,对以往的错误予以纠正;个人的情绪言行,则尽量有所克制。他没有简单掩盖或抹杀自己的过失,而是公开表示悔意,在帝王当中,这样的心胸也属于难得了。
这些记载,也是李世民自我评价的一个侧面,值得我们注意。同时,这也是贞观之治能够名留青史的一个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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