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粉丝”是英语“Fans”(喜爱之意)的音译,也可以指代某一方面的追星族。人们觉得现代的粉丝往往很疯狂,其实,古代的粉丝也很疯狂。唐代是诗歌发展的巅峰,因此便涌现出了无数的“诗粉”,这些诗粉疯狂到什么程度呢?他们有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动作:把自己喜欢的诗刺在身体上,用来表达对偶像的崇拜。
唐朝人嗜诗如命,荆州有一个叫葛青的人,是大诗人白居易的超级粉丝,据段成式的《酉阳杂俎》记载,为了表达对白居易的崇拜,这个葛青在浑身上下刺了三十多首白居易的诗,更有创意的是,过了一段时间,他又在身上刺了三十多幅图,这些图都是根据白居易的诗意发挥而成的,比如,一棵树上挂着丝缬,代表“黄夹缬林寒有叶”。白居易曾做过中书舍人的官,被人称为“白舍人”,因此,人们便把葛青身上的图称为“白舍人行诗图。”
唐朝有个姓陈的书生,酷爱写诗,几年间创作了许多诗歌,虽然没能像李杜那样暴得大名,但在地方诗坛小有名气,他的一些诗,成为当地人争相传诵的流行之作。陈书生后来考上了进士,分配到家乡的某县做了县令,有一年初冬,陈县令刚起来,手下人来报,说抓到了一个窃贼,陈县令便立即升堂,命人将窃贼带了上来。经审问,这个窃贼叫李胜,平日好吃懒做、游手好闲,就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,这次出手不利,在行窃时被抓现行。按照当时的法律,这种窃贼抓到之后,要先打一百大板,然后再收监拘押半年,陈县令审理清楚之后,就命人先将李胜打一百板,然后押起来。
手下人把李胜拖出去按倒在地,三下五除二脱去了他的衣服,正要打的时候,发现李胜的身上刺满了密密麻麻的字,仔细一看,原来是诗,县令本来就喜欢诗歌,听说此事后,立即兴冲冲地赶了过来,果见李胜的身上刺满了诗歌,他便问李胜:“你为什么在自己身上刺满了诗歌?”李胜回答说:“小人自小喜欢诗歌,便将自己喜欢的诗歌刺在了身上……”陈县令一听,有些感动,没想到这个小偷对诗歌如此痴迷,是个雅贼啊!接下来,更让陈县令感动的事发生了:陈县令一首首地读李胜身上的诗歌,见有李白的、有杜甫的、有白居易的……但读着读着,竟然发现其中的一首诗是自己中进士之前所作的!陈县令连忙问道:“这首诗,你知道是谁写的吗?”李胜回答说:“作者记不清了。”陈县令又问:“那你是怎么得到这首诗的呢?”李胜想了想,回答说:“多年前,在一堵墙上读到的,感觉非常喜欢,就抄了下来,后来又刺在了身上。”陈县令听完,心里得意极了,原来,这个窃贼竟然是自己的超级粉丝啊!对自己如此崇拜的人,岂能让他受皮肉之苦呢?于是,陈县令便吩咐免去李胜的一百大板,只被暂时收监。
看来,把喜欢的诗歌刺在皮肤上,以此来表达对偶像的热爱,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,这种狂热至少说明那个时代,人们对诗歌和文艺的热爱是非常热烈的,虽然那样的时代早已成为绝响,但只要它曾经存在过,就值得我们去回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