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的新版广告法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。近来,一些演艺界名人因参与违法广告,也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点名。对此广大消费者无不拍手叫好。严格执行新广告法,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须动真格的,不论是谁名气多大都要处理,这样名人代言广告才会遵章守法。那么,古代名人也代言广告吗?他们代言广告又有哪些趣事呢?
我国古代的商业广告由来已久,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。在当时的名著《诗经》之《卫风・氓》里,就记载了最原始的广告形态:“氓之蚩蚩,抱布贸丝。”这句诗的意思是说,小伙子抱着布等待人们来购买。这里的“抱布”就是最早的实物陈列广告;而同时代的《韩非子・外储说右上》中曾描述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:“宋人有酤酒者,升概甚平,遇客甚谨,为酒甚美,悬帜甚高……”这里提到的“悬帜甚高”,就是用来招徕顾客,当属于旗帜广告,可见这种形式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;而诗歌广告,则首推唐代大诗人李白:“兰陵美酒郁金香,玉碗盛来琥珀光。但使主人能醉客,不知何处是他乡。”这酣畅淋漓的诗歌酒广告,早已成为千古绝句。
其实,较早的名人广告代言,当数晋代的大书法家王羲之,他是以自己的书法代言。有史料载:一次,王羲之见到一个老婆婆在集上叫卖竹扇。那种竹扇很简陋,没有什么装饰,引不起人们的兴趣,卖不出去,老婆婆十分着急。王羲之很同情,就上前跟她说:“你这竹扇上没画没字,当然卖不出去。我给你题上字,怎么样?”老婆婆不认识王羲之,见他这样热心,也就把竹扇交给他写。
王羲之提起笔来,在每把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几个字,随后还给老婆婆。老婆婆不识字,觉得他写得很潦草,很不高兴。王羲之安慰她说:“别急。你只告诉买扇的人,说上面是王右军写的字。”老婆婆照他的话做了。集上的人一看真是王右军的书法,都抢着买。一篮子竹扇马上就卖完了。王羲之的广告代言,不仅没有收取费用,反而含有扶贫的意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