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后世的历史评论家眼里,明朝军事制度,还有一个被人诟病极多的问题――文官带兵。
关于这个毛病,最深入武侠迷的评语,便是金庸老先生在小说《碧血剑》里的那段话:明朝一向文官带兵,但偏巧运气好,去辽东带兵的熊廷弼等人,都有军事才能。
明朝文官带兵不假,但能带兵的文官却极多。而且,这绝不是运气好这么简单。
1,文官为什么去带兵
这个问题,通常出现在明朝中后期。而这也和明朝的军事制度有关。
自从明朝建国后,但凡出兵打仗,施行的是“专征”制度,特别是在卫所制度稳固的中前期,都是由各卫所出兵,组成军队,然后再由德高望重的大将挂帅出征。这样做的弊病,自然就是兵不识将,将不识兵,除非将领本人极其厉害,否则军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然受损。
明朝开国早期,承担“专征”职责的,多那些功勋卓著的功臣,比如徐达,李文忠,蓝玉等人,这些人有实力有威望,三军自然服气,打起仗来更是捷报频传。但这套制度的漏洞,到了朱元璋死后不久的“靖难之役”里就暴露无遗,当燕王朱棣扯旗叛乱后,拥有全国军事力量的建文帝朱允桑三次调动百万大军北上,围歼只有十数万人马的朱棣,他同样采取的是专征制度,但选择的人选,却是毫无军事经验的李景隆,结果明军大败亏输,近百万人被只有十多万人的朱棣打的全军覆没,最后连皇位都被朱棣夺了去。
朱棣登基后改年号为永乐,作为一个马上皇帝,他登基后第一次对北方蒙古的征伐,就给了他当头一棒,当时他给予国公邱福专征大权,命他统兵十万征讨鞑靼,结果邱福轻敌冒进,反而全军覆没。后来的五次北征,吃了亏的永乐皇帝不敢再委以他人,全是自己亲力亲为。
五次北征草原的壮举,成就了他“马上皇帝”的赫赫荣光,却也给他的儿孙“挖了坑”。他的重孙子明英宗也学他的模样亲自“专征”,结果没征赢不说,自己反而被敌人瓦剌给“蒸”了――土木堡五十万大军全军覆没,专征的明英宗本人也当了俘虏。
(土木堡之变)
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,“专征”这种模式,对于明朝来说是把双刃剑,本身专征军队的组建,就是以从各处调兵的方式完成,军队的团队凝聚力肯定会受影响,这就需要承担命令的将领拥有卓越的素质,可一旦给予将领的事权过大,就会造成专权,让中央政府难以控制。所以既要放权,也要节制权力,就成了这个模式最需要做的事情,终整个明朝,历代皇帝在军事指挥权方面动脑筋最多的,也是这个事情。早期朱棣的方式,就是既然信不过别人,那就皇上自己来,但有了土木堡之败的教训后,自己来显然是不可能了,要解决问题,还是需要从制度上想办法。
在土木堡之变前后,明王朝在这个问题上想了很多办法,但从整个明朝中前期来看,除了皇帝御驾亲征的那几次外,通常承担“专征”任务的,除了文官王骥(明朝朱元璋后第一个因战功封爵的文官)等少数人外,多是具有公侯爵位身份的武将们。可是,如果我们看看明朝中后期的历史的话,却发现又不一样,担任专政统帅的,越来越多是文臣,到了最后,几乎最高军事主官,都是清一色的文臣。以强悍武功开国的明王朝,怎么又回到宋朝“以文制武”的轨道了呢?
说这个转变,还是要从明朝军事制度的演变说起,明朝开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就是分权,放在中央,就是统兵权和调兵权分开,放在地方上,就是地方兵权和行政权分开。这样的好处,是最大限度防范篡权奸臣出现,但坏处,就是权力分的越多,彼此也就越扯皮。
特别是地方上,由于事权不统一,事情办砸了,扯皮还没完。为了不扯皮,从明朝第三任皇帝明成祖开始,明王朝就着手统一事权,在省里设巡抚,管辖兵马,民事,司法大权,然后又设富有管辖多省权限的总督。这两个职务,主要就是统一兵权,而这两个职务,都是由中央文官兼职的临时性职务,巡抚是由中央副部级(侍郎)文官兼职,总督是由中央部级(尚书)级别官员兼职。也就是说,地方的军权,随着这两个职务的设置,开始由文官来执行。
于是原本忙于案牍劳顿的文官,开始走上战争的第一线。
文官掺和这事,第一个原因,就是明朝各类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,朱元璋时代,武将集团的话语权极高,开国六公爵,五个都是武将(李善长除外),可随着明朝政治稳定,国家转入和平建设时期,武将的作用日益下降,地位也就随之下降。外加朱元璋时代几次大规模整肃风暴,随着蓝玉之流的落马倒霉,武将们也殃及池鱼。
更重要的因素是,文官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,力量迅速壮大。而从明朝中期开始,武将的选拔,也有了以武举为代表的科举途径,而武科举不止考武艺,真正决定中榜的是策论环节,也就是要考上,必须也要熟悉兵法战策,考评权主要由兵部文官来执行,这样一来,武科举出身的武将选拔权,其实也渐在文官手里,能考取功名的武将,好多便成了文官的门生。
此外,明朝兵部的权限也逐渐扩大,明初的兵部,和五军都督府之间是相互牵制的,但随着卫所制度的破坏,五军都督府的权限也越来越虚,兵部的权力却越来越实在。最直接的一条,原先军队的供给靠卫所,后来越来越多靠财政拨款,基本都是兵部拿捏。
而且跟科举造就的文官集团新陈代谢比,明朝那些显赫的武将家族,却大多一代不如一代。也就是说,明朝建立后,文官的力量一直是壮大的,传统公爵武将的力量,却是一直弱化的,到了明朝中期以后,随着卫所制度的破坏,明朝逐渐开始用大规模的募兵制度来取代卫所制,由于募兵的统辖带兵,主要由武将来负责,为了制衡武将,势必也要提升文官的权力,用文官来制约武将。于是以文制武的体制,就这样形成了。
而最重要的一个原因,却还是帝王本人的抉择,对于帝王来说,文官固然讨厌,但是文官集团悠久的传统和其自身特点,决定了受儒家思想出身的文官,最多只是皇权的制衡者而不是挑战者,但武将则不然,骄兵悍将在历代都是皇权大忌,从国家稳定和皇权安全性来说,文官是执行兵权的最好选择。明朝的军事制度,在绕了一个大弯后,最终还是走上了以文制武的轨道。与其说是明朝的弊病,不如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。
2,三位立体管理模式
然而即使对于文官本人带兵,明朝也并非完全放心,相反是有一套监督体制的。要让文官带好兵,先给武将分好权,给武将们的一颗“甜枣”,就是“总兵”这个职务。
明朝中后期以后,大多数纯粹的职业武将在军事生涯里所能做到的最高官职,就是总兵。(五军都督府大都督,在明朝中后期成了虚职),明朝最早的总兵,设于洪武二年(1369年),但在当时,这只是一个临时性官职,并没有品级,主要是给予担负“专征”任务的元帅的。它真正开始以正式官职的名义确立下来,是在明朝永乐年间,明成祖命何福佩将军印,充总兵官,从此,总兵一职,才以地方最高镇守长官的名义确立下来。
总兵的特点是常驻地方,并且拥有地方军队的管辖权节制权,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事权统一,可以提高边军的战斗力。但为了防止总兵权力过大,明朝在任命总兵的时候,又在总兵之上设立巡抚,用以节制总兵权力。而且随着宦官集团力量的上涨,明朝在各地又开始设立镇守太监,由宦官监军,将文官武将都监视。这样,明朝的地方兵权,就形成了宦官――文官――武将相互制约的模式,如果有重大军事行动的话,在三者之上,明朝才委派由更高级别文官出任的总督经略,用以统一事权。所以说明朝的军制,宦官当家或者武将当家,甚至文官当家都不恰当,这是一个三位一体的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