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历代选拔人才实行的制度不同。汉朝实行察举制度。西汉以举荐贤良为盛,东汉以举荐孝廉为盛。被举荐的吏民经过皇帝“策问”后,按照等级高下授官。到了汉末,其弊端越来越明显:“举秀才,不知书;察孝廉,父别居。”举荐的秀才,居然不认字;举荐的孝子,竟然不和父亲同住。魏晋南北朝时,有所谓的九品中正制。当时各郡设置中正一官,其职权是根据家世、才德品评人物,共分九等。到西晋时,家世成了定品的唯一标准,做官成为士族的特权,形成了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士族”的局面。隋朝始行科举制度,设进士、明经二科取士,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。明清时期,科举制度大致相同,有乡试、会试、殿试之分。乡试是省级考试,三年一次,秋季举行,又叫秋闱。生员(秀才)参加乡试,考中为举人。会试是全国性考试,也是三年一次,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举行,又称春闱。举人参加会试,考中者为贡士。殿试由皇帝在宫中主持,又叫廷试。贡士参加殿试取中后为进士。
汉朝有没有科举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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