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:又一对明星夫妻缘尽分手,成为各路媒体争相追逐的焦点,也成了坊间茶余饭后的重要谈资。离婚古已有之,但古人离婚,必须理由足够充分,否则是不被批准的。
离婚最早始于何时?史上没有准确记载,但自打人类开始通婚姻、组家庭,就有了离婚这一做法。在我国古代婚姻结构还未严密时,离婚相当自由,所谓“夫妇之道,有义则合,无义则去”。自周朝开始,夫权制婚姻家庭制度建立起来。在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,夫权制家庭的基础并不稳固,如《周易》记载妻子离家出走;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、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,于是才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。
孔门祖孙四世出妻
最早卷进离婚事件的中国名人,当推孔门祖孙。不过那时不叫“离婚”,而称“去妻”或“出妻”,也曾称作“仳离”,《诗·王风·中谷有蓷》:“有女仳离,嘅其叹矣。”郑玄笺:“有女遇凶年而见弃,与其君子别离。”因为夫妻离异的主动权,是在丈夫这一边,妻子只有被休弃的份儿,是做不了主的。
相传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就曾休过妻,孔子是“野合”而生,他的生身母亲,并没有跟叔梁纥正式结过婚。孔子也曾休过伯鱼之母。据《礼记·檀弓》记载:伯鱼之母死,期而犹哭。夫子闻之曰:“谁与哭者?”门人曰:“鲤也。”夫子曰:“嘻!其甚也。”伯鱼闻之,遂除之。伯鱼因为替被父亲赶出家门的亡母多哭了几声,就被孔子在门生面前大肆批评:嘻!鲤这小子也太过分了哩。吓得伯鱼赶紧收了眼泪。
到了孔子的儿子孔鲤这儿,也曾休过妻。有了曾祖和父亲做样子,孔鲤的儿子子思,也同样休过一回妻。所谓“孔氏四世出妻”,典故就出在这儿。难怪孔夫子曾感叹说:“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!”
曾子不仅在思想上传承了孔子的衣钵,在休妻这件事上也身体力行去学习,以便掩饰自己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念想。曾子因为老婆蒸的梨子没有熟,借故甩掉黄脸婆。这位夫人久受夫子熏染,对诗书礼易也略通一二,说:妇有七出,不蒸亦预乎?她诘问曾子,离婚的七出条文,我这没蒸熟梨算哪条?曾子回答不上,恼羞成怒说:蒸不熟而已,何问其故乎?我说离婚就离婚,问这么多干吗?
另外,孟子也休过妻。
陆游伤离婚而作《钗头凤》
古代也有为离婚而后悔的人。《世说新语·德行篇》有这么一则故事:“王子敬病笃,道家上章,应首过,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,子敬云:‘不觉有余事,唯忆与郗家离婚。’”王子敬就是那位书法史上有名的王献之,子敬是他的字。他弥留之际,请道家为他上文祷告。这时候,本人应该向神明坦白自己平生的过失,他说:“想不起别的罪过,只记起和郗家离婚这件事。”我读书到此,也喟然一叹,在千载之后为王献之哀伤。王献之回望一生,最难磨灭的是一份早已逝去的爱情,他在感情上曾经负了人,至死都不能释怀。王献之有一封书信成了传世的法帖,即《奉对帖》,上面写道:“虽奉对积年,可以为尽日之欢,常苦不尽触类之畅。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,以之偕老,岂谓乖别至此。诸怀怅塞实深,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?俯仰悲咽,实无已无已,唯当绝气耳。”这是他写给原配妻子郗道茂的。王献之和郗道茂是姑表姐弟,献之的母亲是道茂的姑姑,所以献之在信中称道茂为“姊”。几多深情,几多无奈,都蕴含在字里行间,透过千年的字纸,仿佛仍然可以看见泪痕斑斑,现在读起来,仍让人心酸不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