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如何防控家族式腐败:科举上抑制官二代

打开二十四史,家族腐败史不绝书。民间流传了几千年的古语“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”,可以视为家族式腐败的一个最为通俗的注解。然而,家族式贪官只不过是家族式腐败的冰山一角。家族式腐败有两种情形,一是身居要职的官员,家族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依仗权势侵吞国家、社会财富,形成贪官家族;一是有些腐败家族不只贪财,还企图控制政权甚至取而代之。为了做好有效防控,保卫帝王这一小家,针对不同类型的家族势力,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和制度。

外戚之家,以“祖宗成规”制之

外戚者,皇后、皇太后一姓之亲戚也。“祖宗成规”成为制约外戚的重要法宝。东汉时,“后宫之家,不得封侯与政”。宋代为皇帝选皇后,特意“选于衰旧之门,庶免他日或挠圣政”。所以,宋代“女子之防尤严”,不允许后妃预政。个别得宠后妃,恃宠干政,皇帝一旦发现,也予以严裁。这些“故事”,被固化为“祖宗遗训”,深入人心,转化为朝野人士的共识和自觉,是对后妃势力的最有力的制裁。

宋代重文轻武,外戚“不得任文资”,就不可能占据要职,自然也形成不了太大的政治势力。但也有先为高官而后联姻而成外戚者,则可任文官,但一不许任侍从官,二不许任二府要职。宋代凡带殿阁待制以上职名,皆为侍从官。因此,宋代外戚受到很好的抑制,没有形成势力集团。把持朝廷、弄权舞弊的只有外戚韩侂胄和贾似道,且都出现在南宋后期朝纲混乱之际。

但是,这些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,外戚就会成为心腹之患,如到了清代,雍正历数外戚年羹尧种种罪状共九十二款,款款都直指权力家族化与腐败,都“当大辟,亲属缘坐”。

士大夫家族,科举上抑制“官二代”

士大夫家族一旦拥有权势,便成为家族腐败的源头,或者说,家族腐败是权力腐败的变种或形式,而且单个人腐败一旦上升到家族腐败,往往便形成政治权力斗争。因此,家族腐败威胁政权。最低层次上容易引发党争,任人唯亲,是政坛上的毒瘤,因此,历代帝王都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。

一个很重要的举措是,科举上抑制官二代。科举在长达1300多年历史上为寒门士子晋身参政提供了机会,但各个时期都有相当一部分官员子弟并非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学,而是倚仗父辈的权势实现金榜题名,这实际上剥夺了很多寒门子弟的政治权利。因此不少帝王有意识地将抑制官员子弟应试作为奖掖寒士、体现公平的一种手段。唐代明确提出“科第之选,宜与寒士,凡为子弟,议不可进”,宋代专门创立了“牒试”制度,规定官员子弟、亲戚、门客须专送别处考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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