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三司”是指刑部、大理寺和都察院这三个中央司法审判机关。
三司会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。它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。在审判重大、疑难案件时,由刑部、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,简称三司会审。凡遇有重大、疑难案件时均由三法司长官即刑部尚书、大理寺卿、左都御使会同审理,最后由皇帝裁决的制度。
刑部为六部之一,掌法律刑狱;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,秦汉为廷尉,北齐为大理寺,历代因之,掌刑狱案件审理;都察院为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、弹劾及建议机关,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。
三司会审一般由皇帝下令,三大司法机关承命,审理结果报请皇帝批准执行。
上古三皇是谁:三皇一指历史时期,即“三皇时代(公元前?年-公元前3077年)”二为人物合称,指天皇、地皇、人皇,又称天皇、地皇、泰皇(指人皇)。神话小说中的三皇是指天皇伏羲、地皇神农、人皇轩辕。民间传说中的三皇是指羲皇(伏羲)、娲皇(女娲)、农皇(神农)。史学家认为的三皇是指:燧人氏(天皇)、伏羲氏(人皇)、神农氏(地皇)。
起源于民间传说,其实就是原始社会为人民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和个人(例如上古洪荒时代的水灾,鲧率领众人治水),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和怀念这些群体和个人的功绩,将他们一一神话,归类为神祇人物以供奉祭祀,形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一个个美丽的民间传说。
三皇之号,最早见于《周礼·春官·外史》,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秦博士所议“古有天皇,有地皇,有泰皇,泰皇最贵。”“泰皇”即指“人皇”,其实是说“天皇、地皇皆神祇人物及传说,惟“人皇”是统治现实社会的真实统治者,所以王绾、冯劫、李斯与秦博士皆曰泰皇最贵。”因为《史记》是记述的中华典史,盖三皇是口传历史,司马迁没有载入,故太史公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未采用从三皇起,而从五帝本纪起,三皇五帝不过是后世一些人为歌功颂德把他们神话。三皇,亦称医王,又称医神。
道教神灵排位:三清、四御儒教神灵排位:天地祖先(三皇五帝)、圣人(至圣孔子、亚圣孟子、武圣关羽)
中国神话小说及民间传说中的神灵排位:盘古、三皇、鸿钧老祖。三清、四御。道教中没有盘古、鸿钧老祖。神话小说及民间传说中,一部分传说盘古、鸿钧老祖、元始天尊为同一人。
女娲的地位,有时在三皇之上,有时在三皇之内,有时在三皇之下。据说原因有三:一、神话传说中女娲化生万物,地位非常高,在三皇之上;二、传说中伏羲、女娲既为兄妹又为夫妻,母系氏族的兄妹是父系氏族的表兄妹,中国有表兄妹婚姻的传统,列入三皇时有时两个人都选中,有时只选一人作为代表,具在三皇之中;三、尚书在经书中的显赫地位使得它所宣传的伏羲、神农、黄帝三皇观点,因为有黄帝姬轩辕这个最接近历史史实人物而被大多数人认可,而且女娲所在的是母系社会,之后是父系社会,以男为尊,所以在三皇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