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红大紫”和“红得发紫”都是比喻人生显赫如日中天,那么为什么不用别的颜色来形容,而非要用红色和紫色呢?这跟中国古代对颜色的定义以及官服制度密切相关。
中国古代把颜色分为正色和间色两种,正色是指青、赤、黄、白、黑5种纯正的颜色,间色是指绀(红青色)、红(浅红色)、缥(淡青色)、紫、流黄(褐黄色)5种正色混合而成的颜色。正色和间色成为明贵贱、辨等级的工具,丝毫不得混用,比如孔子曾说“红紫不以为亵服”,不能用红色或者紫色的布做家居时的便服。
作为间色的紫色本来是卑贱之色,《释名·释采帛》:“紫,疵也,非正色,五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 ”但是,春秋第一霸主齐桓公偏偏喜欢紫色。
据 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记载:“齐桓公好服紫,一国尽服紫。当是时也,五素不得一紫。”正所谓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,以至于当时5匹生绢也买不到一匹紫色布。
齐桓公看到这种现象十分担心,于是管仲劝他不要再穿紫衣,“三日,境内莫衣紫也”。
然而,齐桓公始创的这个传统却流传了下来,南北朝时期创立了五等官服制度:朱、紫、绯(深红色)、绿、青。以唐代为例,三品以上穿紫色官服,四品着深绯色,五品着浅绯色,六品着深绿色,七品着浅绿色,八品着深青色,九品着浅青色。
武则天当政时期,有一个叫傅游艺的官员擅长拍马屁,一年之间自青而绿而朱而紫,时人号为“四时仕宦”。而白居易的著名诗句“江州司马青衫湿”,被贬官后的诗人只有穿“青衫”的资格。
“朱”是正色,“红”是间色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人们用“红”取代了“朱”,由“大红”而“大紫”,比喻官位升迁,“红得发紫”也是同样意思。
原本是善良贤妻的潘金莲在小说中成了通奸杀夫的淫妇,原本是文武双全玉树临风的清廉县令武大郎在小说中成了“三寸钉、枯树皮”。
潘金莲被冤枉成恶妇荡女的形象从何而来?无非是两部小说——《水浒传》和《金瓶梅》,但潘金莲又并非仅仅是小说中的人物,历史上确有此妇!大家若有机会,可以去历史上潘金莲和武大郎所在的河北省清河县实地探访一番。原本是善良贤妻的潘金莲在小说中成了通奸杀夫的淫妇,原本是文武双全玉树临风的清廉县令武大郎在小说中成了“三寸钉、枯树皮”。
这恐怕是演义与真实历史最让人啼笑皆非的对立矛盾了吧!当然,演义与历史有所出入这是经常有的事情,但潘金莲身上的出入就未免大的过分了,《水浒传》的作者施耐庵又是如何将她塑造成淫妇形象的呢?
据河北省清河县县志记载,武大郎姓武名植,曾经在山东阳谷县做县令,他少年时候的盟兄弟王某家败破落,逃难到他那里,希望看在多年情谊的面子上,拉兄弟一把。武县令平时就乐善好施,对这位落于窘迫的兄弟自然招呼倍至了。王某却不知道武大郎已经暗中为其在原籍盖房修屋,久不见武兄弟资助,便愤然离去。这一走不要紧,他却遂生邪念,忘恩负义,村村说唱,乡乡张贴,谣言惑众,极尽对武县令恶意中伤污辱诋毁之能事。加之曾被武大郎治过罪的乡里恶少西门庆的助纣为虐,同流合污,武大郎的清官形象从此被毁于一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