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中央六部的权力大小怎么排

周朝开始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就作为中央行政机构,分别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。清朝入关以后,六部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,并直接向皇帝负责,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清代帝王的皇权集中。

但随着中央集权程度在清朝时期的逐步发展,握有实权之六部所掌权势,也在逐渐发生变化,并逐步形成严重有别于前朝历代的六部排序方式。

吏部

作为古代主管各级官员的行政机构,自汉朝以后,吏部就被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,肩负着针对文职官员“品秩铨选之制,考课黜陟之方,封授策赏之典,定籍终制之法”的具体职能。在《清史稿·职官志》中,吏部也被列在六部首位,专掌文官的任免管理及考核奖惩。相较于现今的行政机构设置,基本相当于中央组织部,权限巨大。

但随着皇权集中的逐步发展,等到乾隆皇帝将中央集权发展到巅峰状态的时候,吏部的权限被逐步削弱,朝廷对于各级官员的管理、任免乃至奖惩权力绝对程度上掌握于皇帝之手。也就是说,吏部对于官员的管理权限更多的侧重于考核和任免、奖惩意见提供,而并无直接决定权。

况且,清代朝廷在地方政府中施行“督抚制”,一省或数省最高行政长官可以越过吏部,直接就所辖下级官员的任命、奖惩意见向皇帝建议。而且,清代统治阶层为了维护地方督抚的权威性,对其所提人事变动意见,一般不会予以驳回。

也就是说,在前朝历代位列六部之首的吏部,随着清朝皇权集中和地方“督抚制度”的逐步发展,而逐渐落寞并失去了“六部之首”的位置。

户部

户部,掌全国疆土、田地、户籍、赋税、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。清代户部的职权和前朝历代基本等同,也大致为“掌军国之用,以足邦用”。在《清史稿·职官志》中,户部被立在传统的“第二把交椅”位置上,作为国之根本职能部门存在。

对于清代户部在六部中的排序,曾历任晚清督粮道、盐运使、按察使的金安清,在其所成《水窗春呓》中,有过明确说明:

六部以户部为至要,凡总理之大学士及满尚书,皆以眷注第一之人为之,必兼提督及内务府带钥匙,此嘉、道年间风气也。

也就是说,就具体权势而言,户部的历史地位非但没有随着清代皇权集中的发展而逐步降低,反而因为“康乾盛世”期间数十次较大规模的对外战事、对内平乱对其绝对程度上的依赖程度而有了大幅度上升。

在《清史稿·职官志》的记载中,自雍正朝开始,对户部就开始了“始令亲王、大学士领部事”的特殊规定。嘉庆朝的户部,“复令亲王永瑆综之”;嘉庆朝以后,“仍令大学士管部”。由此,足以证明户部在清朝朝廷中权势的逐步增强、地位逐步抬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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