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历史上的“三公”具体指哪些官职?

在周王朝,辅佐周王处理政事的官员,称作太师,太傅,太保,号为三公:太师负责向周王传授知识,类似于教师,太傅督导王的行动,太保负责王的身体健康。

秦始皇建立封建一统大帝国时,他自以为雄才大略,无须人训导,因而不立师保之官,而以丞相,太尉、御史大夫为三公;这三者分握国家行政权、军权、监察权。汉承秦制,唯握军权的太尉不常置。

汉武帝为了褒崇他小舅子卫青打匈奴的功劳,挖空心思,创设大司马。大将军一职,以赐卫青。此职在西汉朝廷中十分尊贵,往往以皇上嫡亲的外戚担任。汉武帝死后,他的小儿子弗陵即位为昭帝,以外戚霍光为大司马、大将军总统朝政,辅助昭帝。昭帝十分信任霍光,把一切权力都交托给他,霍光位高权重,俨然如‘代皇帝’。有一次丞相未经他的同意,独自召开公卿会议,这本是丞相分内之事,霍光却因此要将丞相治罪,可见大司马,大将军一职在那时真是八面威风,怪不得宣帝见到霍光,就有芒刺在背,坐立不安的感觉了。幸好后来废大将军不置,列大司马为三公之一,才使得皇帝的心神宁定下来。

学者们认为,古之三公,系指司徒,司马、司空。西汉末年社会矛盾尖锐,社会动荡不安,汉廷要按旧的一套来进行统治已难以维持封建秩序,于是在官制上便有一番改动。丞相易名大司徒,御史大夫易名大司空,加置大司马,号称三公。这套西汉末年几经变动而终究确立的体制被东汉继承,唯因光武帝刘秀曾任大司马一职,因改称太尉,余二者去“大”字,为司徒、司空而已。

按着政府规定,三公事无不管,是政府最高权力机构,九卿等行政部门统为其所辖。三公本人可参与各种国家大事,是皇帝的高级顾问。然而,实际上,从刘秀开始的东汉诸帝,无不着意于防范强臣专权,大力限制三公的权力,而以自己直接控制的尚书台代理政务,于是就形成了“虽置三公,事归台阁”的局面。

三公事权虽削,声名犹在,仪制上仍待遇甚隆。当时规定朝臣见三公皆拜,三公入见天子,天子御座为起,在舆为下。正因如此,东汉还规定,若天降灾难,则罢免三公以应之,把招致天灾的责任推在三公身上,让他们去当因政府失策而承担天谴的替罪羊。

东汉三公不领兵,无军权。若领兵入觐,皆须在两列卫士的交叉刀戟之下,由执刃虎贲挟持而见。《三国演义》中就有过这么一段故事,讲曹操曾以司空之职去觐见汉帝,在交叉的刀戟之下钻过一回,当时便吓得汗流浃背,从此再不朝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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